今年,乌海市政府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纳入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计划年内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推进医疗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口全覆盖转变。目前,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截至4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万人,全市城镇参加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37.9万人、7.2万人和10万人。
近年来,乌海市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办法,把原国有、集体企业和劳服企业未参保职工纳入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我市出台了城乡一体化征迁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面贯彻执行自治区“五七工”等参保政策,市城镇企业职工和农垦企业职工以及农区被征地居民、库区移民、残疾人、精神病人与多年遗留的劳服公司职工参保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2011年,乌海市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和个人缴费、社保基金补充等多种筹资渠道,把7552名“五七工”和符合条件的城乡一体化征迁居民以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同时,乌海市先后出台了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实施方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1年,乌海市参保居民在社区门诊就医费用可报销60%;将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在个人实际缴费维持原标准不变的基础上,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了269元,进一步减轻了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