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市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查摸底工作会议。
鄂尔多斯市从5月10开始至6月20日将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为充分做好本次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做到全覆盖、底数清,市直机关工委牵头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组织、人事、工商、税务、财政、司法、民政、卫生局、团市委、妇联、工商联党组织负责人或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领导小组。调查对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所有已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在建续建的非公有制企业;港澳台商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各类大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包括,所有已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队。统计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无论规模大小、人员多少、是否建立党组织,只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均纳入本次统计。调查内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名称、类别、经营场所所在地、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党组织设立情况、党员数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况、法人政治面貌等。(李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