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为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内蒙古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前,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13个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企业和系统全部达到一级标准,90户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10座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二级标准,1100户小型非煤矿山和300座尾矿库达到三级标准;全区在2011年度未完成达标的35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967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现有232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据了解,为明确标准化建设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盟市安监局要将年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按月分解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季度完成各自年度总量的25%。同时,要建立健全标准化考评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定期发布创建进展情况和达标单位、关闭取缔单位名单,推动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进行。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的重要内容,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通报,并作为安全生产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单位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所在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未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需延期的,不予延期换证。
此外,根据目标规定,2013年底前,将继续巩固全区13个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企业和系统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区10%的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二级标准,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全区5%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全区10%以上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全区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记者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