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金熙嘉园:每车每年交1080元 部分业主嫌停车贵
内蒙古新闻网  12-05-30 18:5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日,呼和浩特市金熙嘉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我们小区的车位费是90元/月,1年算下来是1080元,这比附近小区的收费都高,我们很多业主对此都不满意。”

  5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鄂尔多斯大街的金熙嘉园小区进行采访。记者走进小区看到,小区内的车辆有的停在车位里,有的停在路边,还有的居民把车停在了单元门旁边。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的车位费确实比别的小区要高,据我了解,附近的小区车位费大概是每个月60元左右。”

  记者随后来到负责金熙嘉园小区物业服务的凯泽物业管理公司,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的车位费并不比别的小区高,相反我们的收费非常人性化,正常是一个车位90元/月,但是如果居民在别处有房子,不经常回来住,我们就按50元/月收。另外,有一些车主是来小区看望老人的,也不经常住,我们就按30元/月收。而且,为了方便业主,只要车辆不堵道,我们甚至允许业主停在离自己家最近的单元门旁边。”该负责人介绍,小区一共有车位200个,足够满足业主的需要。

  针对这一情况,内蒙古天厚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而物业服务公司只是小区的服务机构,并不是小区制度的制定者,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做法存在异议,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处进行投诉。对此,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异议,可以先向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公司。(记者 刘 畅 实习生 穆 瑶)

[责任编辑 赵静 ]

大山深处的“绿色...
自由飞翔
赤峰市首个女子特...
为"最美教师"祈福
体会新变化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儿童节的礼物
观赏奇石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相约三月 媒花朵朵送祝福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