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低着头,神情恍惚,一语不发。一旁的哥哥蹲坐在地上,抽着烟不住地叹气。
面对记者的采访,王建国不时按着伤处,回忆当晚发生的一切,但更多的是失忆状态。
“眼前一黑,啥也不知道了。天亮了,只感觉走几步,就摔倒了,再爬起来又摔倒。”王建国断断续续地说。
“被下班”遇车祸
2011年6月9日早晨9点左右,王建国的母亲与儿子的工友相遇,闲聊时得知昨晚工厂临时停电,工人提前下班,王建国同工友一同离厂。
此时,一夜未归的王建国让王家人担心不已。王建国的母亲打发大儿子开车寻找。王建国下班的路,是村里通往园区工厂的一条油路,约20多分钟路程。
大约10点左右,哥哥在该路一农地里找到了王建国。
“当时弟弟整个人趴在地里,头部全是血,人已昏迷不醒。”王建国的哥哥马上向交警报案,并迅速将弟弟送医院抢救。
丰镇市交警队事故科民警王卓对《北方周末报》说:“当时人伤得很厉害,已不省人事,摩托车前轮断裂受损严重。我们建议伤者到山西省或乌兰察布市医院诊治。”
在事发现场,民警调查发现,在发生车祸的路面有一大堆沙土,属于车辆自卸所为。民警向记者分析,该沙土可能是大货车遇故障后,将沙土倾倒至路面。后有附近的不明车辆前来取土,在取土过程中,王建国驾驶摩托车撞到了车上,并将整个人弹到了沙土上。
“肇事车可能是拖拉机之类的车辆。如果是大型货车,王建国不可能被弹到沙土上。”王卓说。此后,丰镇市交警队事故科派专人对该案进行侦查,但由于该路段车辆复杂,又无监控摄像头,肇事车辆逃逸后未能侦破。
丰镇市交警队万队长表示,由于丰镇市与山西交接,交警队曾派人去山西、集宁及附近的农村和工地进行调查,但始终都没有线索。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王建国向受雇企业提起了工伤认定。按照程序,伤者在认定工伤中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承担次要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
记者在丰镇市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一栏中看到:王建国夜间驾驶机动车,对前方行驶路线观察判断失误,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明车辆在路上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发生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