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列车上落网。
5月25日17时40分许,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红山区头道街东段一巷道南口被人捅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情就是命令,红山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5.25”专案组。专案组民警调查核实确定被害人名叫翟某,犯罪嫌疑人为王某。5月26日23时许,专案组获得犯罪嫌疑人王某已于当日22时乘坐通辽开往呼和浩特方向的K1458次列车逃走的信息后,派出精干警力连夜驾车追击。5月27日凌晨3时许,民警驾车在K1458次列车到达河北省隆化县火车站之前到达隆化,并登上K1458次列车。经查,民警在13号车厢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发现民警后反抗拒捕。经过激烈搏斗,王某被制服。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和被害人翟某是同事。今年2月的一天,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翟某将他打伤。案件处理过程中,翟某拒绝为他赔付医药费,还故意躲避他。5月25日17时许,他在红山区头道街东段发现了翟某,因索赔医疗费问题与翟某再次发生冲突,随后用身上的水果刀向翟某腹部等处连捅了数刀。作案后,他乘火车逃离了红山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周建军 通讯员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