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包头市昆区公安分局治安三中队民警依法对辖区宾馆进行突击检查时,在一家宾馆内发现一名20出头的年轻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开房。敲开房门,中年男子与年轻女子衣冠不整,神色十分慌张。
民警随即将两人带回中队。经初步审查,女子刘某,21岁,湖南人。中年男子则为包头人。通过检查,从刘某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一袋浸血样液体的海绵球,当问及其用途时,刘某称不知道,是一个叫“小刘”的男子让她带上的,与男子发生关系时佯装处女用。而被“小刘”及其女友控制的年轻女子有好几个,每次卖淫都是由“小刘”接送到宾馆。
中年男子称,他与刘某是通过短信认识的,相聊甚欢后,他答应赞助刘某,而刘某则答应将自己的处女之身交给他。
当晚,民警让刘某佯装被警方审查后释放,让“小刘”过来接人,谁知“小刘”推三阻四,换了好几个地方。民警赶到他们在包钢医院附近租住的楼房时,已经人去楼空。
治安三中队指导员赵云海告诉记者,中年男子收到的短信内容为,“本人是内科大本科生,由于家庭贫困,为完成学业,希望得到资助,我愿意以我的第一次报答您。”
据刘某供述,有些人接到信息后,会回复短信,“小刘”与对方聊天,相聊甚欢后,让刘某等失足妇女再与对方电话联系,极尽挑逗后,对方相邀到宾馆开房,“小刘”将刘某送到宾馆,走前“小刘”会从冰箱内取出一袋血样物,让刘某等人带上做手脚。
刘某自称曾经配合“小刘”等人实施敲诈10余次,每次向招嫖者收取2000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回去后,钱即被团伙中一妇女收走,以此控制失足女。
刘某说,她是通过QQ聊天认识“小刘”的,对方许诺跟着他干可以挣大钱。她于10余天前从湖南来包,同住的还有三四名年轻女孩,全部从事卖淫。“小刘”等人要求女孩们不能衣着暴露,不准化妆,一定要装出学生的清纯模样。
当日,嫌疑人刘某被行政拘留,同时警方对宾馆及中年男子进行罚款处罚,其他嫌疑人仍在追捕中。(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