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买车票回赤峰老家办理护照,现在不用了,最近公安机关开展了异地办理业务,这样节省了时间不说,也不会耽搁工作。”13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正在填写申请护照报表的张先生说。原来,为了方便异地居民办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于日前启动了新的办证程序:自治区其他盟市公民不必奔波,在首府也可以办理相关证件。
据了解,自5月15日新版电子普通护照在全国启用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启动了受理符合条件的户籍在自治区其他盟市的公民出国申请工作。“以前受条件限制,不能为在首府工作、户口在外地的公民办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少人办证只能返回户籍所在地。此项业务开通后,凡是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办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户政大厅办证民警告诉记者,凡是户籍在自治区其他盟市的、在呼和浩特市居住满1年以上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需凭户口簿、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1年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记者了解到,截止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己经受理了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等盟市的近80人次的异地办证申请。(记者 王宇婷 通讯员 马凌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