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行动核查灾情救助受灾群众
截至28日15时全市7个旗县区41.11万人受灾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近13亿元
五原为受灾转移的狼山农场职工准备了热呼呼的早餐。 (唐国忠摄)
6月25日夜间至28日08时,巴彦淖尔市大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此次降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雨量大,部分水库出现溢洪,暴雨引发了山洪,冲毁道路,倒塌民房,套区大部分农田积水,农作物倒伏,形成严重洪涝灾害,损失严重。截至28日15时,灾害造成我市7个旗县区、39个苏木镇、373个村、41.11万人受灾,死亡2人,伤病人口17人,紧急转移安置1527人。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基础设施损毁、牲畜死亡等损失情况正在进一步统计中。初步估算,此次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3亿元。
灾情发生后,巴彦淖尔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查灾情,救助受灾群众,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是第一时间核查、汇报灾情。灾情发生后,市、旗县区两级民政干部及时深入到灾区了解受灾情况,并进行汇总核实,及时向市委政府、自治区民政厅汇报灾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慰问灾民。市民政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到7个旗县区查核灾情。受灾旗县区党委政府也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到灾区一线,组织当地干部群众,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核查进水住房,排除田间积水,开展生产自救,采取补救措施,力争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紧急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后,自治区紧急启动了四级救灾应急预案,我市也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救灾责任,切实加强救灾应急工作。受灾旗县区、苏木镇也紧急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救灾责任,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四是市民政局紧急向受灾旗县区调拨救灾帐篷77顶、被褥200套、衣服300件,以解灾民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