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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2012年6月30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0年4月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按照“五个紧紧围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自治区党委决定,对在全区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9个创先争优活动先进旗县区党委、200个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300名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50名创先争优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获奖名单已于6月22日在本报2版刊登)。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佳绩、当先锋、作表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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