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年仅21岁的李某某冒充官二代,为了满足虚荣心,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以给他人找工作为名诈骗27起,涉案金额103万元。
一女子托人找工作受骗
2010年7月20日,呼和浩特市的刘某某来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她被李某某骗走5万元。
民警经了解得知,报案人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某。两人初次见面时,刘某某看到李某某穿着时尚、出手阔绰,李某某说她是呼和浩特市某国企老总的女儿,她自己也是该国企的正式员工,又称她的姑父是市领导,可以帮忙给人安排工作。听了李某某的话,刘某某深信不疑。可是后来刘某某经过打听得知,李某某的父亲只是这家国企的一名普通员工,刘某某觉得自己受骗了,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联系经侦大队民警协助调查此案,并于当天来到该国企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民警确定,李某某不是该国企的正式员工,而李某某的父亲只是该国企的一名普通员工。此外,该国企用工制度严格,根本不可能花钱就能买到工作。
当日,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报案人刘某某又帮助民警找到了几名受害人,他们也都托李某某找工作,并且都给过李某某钱。随后,民警对李某某展开抓捕。4天后,李某某落网。
寻找受害人
在审讯的过程中,刚满21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不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某最终供述了冒充官二代骗钱的经过。
据李某某交代,她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虽然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是她好吃懒做,父母给的零花钱远不够她的开销。她以给人找工作为名诈骗钱财,购买奢侈品和名牌衣服、化妆品等来包装自己。在民警耐心地说服教育下,李某某向警方提供了一部分受害人的电话号码。
民警逐一联系到李某某提供的受害人。可是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大部分受害人都不相信李某某是在欺骗他们,有些受害人竟然还训斥民警,不愿意为警方提供信息。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走访,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一共答应为28名受害人安排工作。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些受害人几乎都是呼和浩特市周边农村或者旗县的无业人员,年龄在20——30岁之间。
诈骗27起
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刚开始作案时,也是通过朋友四处散播她可以给人找工作,再加上李某某一度吹嘘自己的家庭背景和办事能力,与她熟悉的人知道她一向出手阔绰,便对她深信不疑,纷纷找她帮忙找工作,有的给她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活动经费”。李某某拿到钱后购买了名牌衣服、高档手机等,然后再继续行骗。这期间,一些朋友竟然也帮着她到处宣传,说李某某可以帮人解决工作。就这样知道李某某大名的人越来越多,找她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
李某某在承诺为他人找工作时约定见面的地点都是快餐店。她收取受害人的“活动经费”后,与受害人只有口头协议。有的受害人比较警惕,这时候她会给对方打一个收条,这些收条有的竟然是用田字格本纸写的,内容也令民警们啼笑皆非,其中一张收条上竟然写着:今收到某某某安排工作在某国企2万元。
民警在长达两年的调查取证中,终于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诈骗的证据。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2010年2~7月之间共诈骗27起,承诺为28人安排工作,涉案金额高达103万元。截止记者发稿时,李某某的家人已筹集到30万元准备还给受害人,希望李某某被从轻判刑。
2012年7月6日,这起诈骗案已经由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记者 陈瑛楠 通讯员 班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