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纠纷长达8年的两个当事人一起为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送来一面上书“正义之剑、人民靠山”的锦旗。
2004年内蒙古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某选矿有限公司因工程结算、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发生争议。2008年,选矿厂将建筑安装公司诉到乌拉特前旗法院,请求判令建筑安装公司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赔偿各项相应损失以及承担200万元的违约金。审理期间,作为被告的建筑安装公司又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乌拉特前旗法院审查后于2011年将案件依法移送到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审理。
巴彦淖尔市中院法官多方调查询问和审阅案卷,理清了基层法院一直审理未结的主要原因就是建筑安装公司认为选矿公司欠款不付反告账,心存抵触,同时对前旗法院审理中工程鉴定工作也不满意,所以极不配合;选矿公司诉诸法庭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工程延期交工和质量问题,另外在工程款结算上争议也较大。
案件的症结清楚了。法官专门到异地注册的建筑安装公司送达了开庭传票,详细询问了施工情况和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同时又不断保持与建筑公司的电话联系。在每一次电话联系中,法官都让建筑安装公司充分表达意见,耐心倾听对原告方和法院工作的不满及怨言,细致解释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引导理智面对诉讼。案件审理中,中院领导也与企业驻地的旗县主管领导沟通、协调,争取多元化参与案件调解。
2012年4月20日第二次庭审时,法官的调解方案终于得到双方的认可,建筑安装公司还顺利地与选矿公司达成了3次支付280余万元工程款的约定,一起长达8年的施工纠纷当庭调解成功。(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