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一新建小区内,楼上楼下地搬运了几次装修垃圾后,刘师傅已经满头大汗。作为一名桥头工,他并没有听说过什么高温待遇,也无处可领。(记者 胡芳 实习生 郭素贤 摄)
进入7月,天气酷热,仍然有大量室外工作者坚守在岗位上。根据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规虽然出台并施行,但高温之下的不少劳动者对此却毫不知情。
7月11日中午11时许,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上正在进行紧张的市政施工,火辣辣的太阳照在柏油路上,烤得七八个工人师傅大汗淋漓。“你们知道有高温津贴吗?”记者问。一位师傅憨笑着回答:“我们的工钱都是按天计算,没听说过什么高温津贴。要赶工期,天热也得加班加点。”旁边的工友也都摇头,表示不知道什么叫高温津贴。
在昭乌达路路口,清洁工张师傅也表示:“不知道什么是高温津贴,从来没发过。单位前不久发了几袋白糖,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高温津贴。每年高温季节是我们清洁工最难熬的,没办法,谁让咱干的是这行呢!”记者注意到,张师傅脖子上搭着一条湿毛巾。“擦汗降温都有了,很多清洁工都有这样一条毛巾。”张师傅笑着说。
中午12时,在昭乌达路一个建筑工地门口,几位工人在树荫下休息。“高温费?没听过!天太热我们会错时上工。早上早点开工,中午11点到下午3点休息,避开一天最热的时间段,下午3点以后开工。”记者又走访了几处建筑工地,多数工人都表示对高温津贴并不知情。(记者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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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于7月4日公布实施。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