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伊克淖尔苏木宝日温都嘎查牧民陈某,在接受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后,对自己私自饲养4只野生小狍崽的行为很后悔,表示愿意接受森林公安机关的处罚。
6月13日,65岁的陈某像往常一样去野外放牧,看到一只母狍子正在给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狍崽喂奶。陈某突发奇想,想把小狍子带回家饲养。因为小狍子一但被人饲养后,就会像狗一样,人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非常忠实和招人喜欢。陈某待母狍子出去觅食之际,将这只还在哺乳期的小狍崽带回了家。在接下来的三四天里,陈某又先后从野外带回了3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狍崽回家饲养。
多年来,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经常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陈某带回4只小狍崽很快被懂法的邻居注意到了,7月8日,群众的举报电话打到了正镶白旗森林公安局。面对专程赶来的森林公安民警,陈某对狍崽的来源讲得含糊不清,一会儿说是别人送的,一会儿又说是在路边捡的。民警向陈某讲解了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狍子是我国的三有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行为属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陈某随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据陈某讲,因为子女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老两口,感到非常寂寞,看到小狍崽后,就想带回家饲养,带回一只后又觉得太孤单,就连续从野外又抓回几只。由于野生动物的习性,这4只小狍崽被送回母狍子身边已经基本不可能了,目前,正镶白旗森林公安局雇专人每天打牛奶喂养和照顾还处在哺乳期的狍崽,期盼它们能够健康长大,早日回归自然。(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