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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工商局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
内蒙古新闻网  12-07-25 11:1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和切实解决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近日,东乌旗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锡盟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旗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中介服务、通讯服务、旅游、餐饮服务、住宅装饰装修、汽车销售及维修、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等重点行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零售消费领域和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整治。

  专项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及时对其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自查自纠,纠正一批不合法、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以及大型零售商场及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格式条款合同文本的强制备案监督工作。倡导广大消费者提高对合同格式条款的关注,提高对“霸王条款”的辨识能力。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4台(次),检查经营户10户(次),检查中发现一起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案件,并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讯员:李永丽)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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