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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就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近日,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就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北方地区降水偏多偏大,部分省市暴雨成灾,我区部分盟市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现在正值我区防汛工作的关键期,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已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要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落实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并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要抓紧做好因灾损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民房等恢复重建工作,积极组织恢复生产,保证交通、通讯畅通。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对各类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水库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及运输工具的储备工作,并及时调拨到位,保证防洪抢险需要。要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及时组织处置并迅速报告。

  通知强调,要加强汛情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知识和避险意识,确保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群众能够科学避险、及时转移,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案和各项防汛措施。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记者郎俊琴)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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