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本网讯 8月2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和第十六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以来检务保障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更好地推动各项检务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永胜指出,200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在各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干警服务”的思想,以贯彻落实《“十一五”时期检察计财装备工作发展规划》为主线,以经费保障和“两房”为重点,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坚持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保障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计财装备、科技强检、机关服务等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主要是:制定并实施了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科技装备由低标准、低配置迈向了高标准、规模发展阶段;以“两房”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过去办公、办案环境条件落后的局面;信息化建设投入逐年增加,办公、办案手段、效率明显改善和提高;机关管理方法不断创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检察业务的顺利发展、干警生活的改善提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马永胜强调,在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执法办案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检务保障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密不可分。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检务保障的任务更加繁重,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今后的一段时期全区的检务保障工作,马永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抓住经费保障这个关键问题,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检察基础设施条件;四是抓好科技装备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五是抓好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检务保障管理;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和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内蒙古新闻网 于鑫 通讯员 赵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