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地产公司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打着预定、排号、认购的幌子打政策的擦边球,将没有取得预售资格的房子提前进行预销售。昨日记者从包头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采取5项监管措施,保证包头房地产的健康良性发展。
据了解,自5项措施开始实施起,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严格执行“开盘监控”、“明码标价”等制度,要求销售现场公示价格必须与商品房销售网上的公示价格保持一致,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在售房期间,应将预售许可情况、预售方案、物业管理方案、资质证书、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可售楼盘及房源销控信息等,在销售场所清晰明示。销售场所的房源销控信息必须与其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一致。
另外,包头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将通过采取日常巡查和市场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无预售证售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购房者投诉集中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经查证后,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曝光。
此外,对购房有问题的市民,可拨打热线0472—5128616进行投诉和咨询。(记者刘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