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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出重拳治理大气环境
内蒙古新闻网  12-09-07 10:0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乌海市日前提出8项措施,再出重拳治理大气环境。

  为保持前一阶段工作成果,遏制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乌海市要求各区政府、相关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下一步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煤炭、电力、焦化、白灰、电石、铁合金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将环境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工作人员身上,对重点企业派驻现场监察员;定期对电厂燃用煤质进行化验,凡达不到设计煤质要求并仍使用高硫煤的,一经查实,要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完成矿区道路和公用道路硬化,集中清理零散堆放的煤矸石,历年积存的无主矸石,责成各区就地摊平、灭火、覆土,对达不到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的露采及灭火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今后各区不再审批砂石料场项目,均由市级负责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非煤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改;加快城区附近及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白灰企业的淘汰取缔进度,倒排关停时间;其他白灰企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对使用劣质烟煤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将建成区全部纳入蓝天工程控制范围,全面禁止烟煤散烧,对不具备余热利用或改电、改气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或燃用低硫低灰分煤种,确保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记者 丁利冬 通讯员 李俊伟)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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