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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解优先化解纠纷
内蒙古新闻网  12-09-11 10: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面对社会变迁带来的新型权益纠纷,近年来,我区将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依托联合接访中心和群众工作站(室),进一步健全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区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特别是今年1至7月,全区三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2.2%,我区信访量同比下降24.5%,群众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同比下降62.6%。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着力在走访慰问、下访征询、改进警务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为矛盾纠纷双方、参与群体事件的当事人做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今年上半年,全区公安机关共化解信访积案129件。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机关坚持“调解优先”、“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全面推进矛盾大排查工作。1.6万多个调委会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采取诉前调解、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消除矛盾纷争。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在律师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纠纷调解。(记者 齐晓英)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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