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满洲里市出台了《满洲里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具有满洲里市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须按下列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目前设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个人缴费实行先申报、后缴纳制度。个人缴费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并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缴费补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选择缴费金额200元到1000元标准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最高补贴上限为75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50%,市财政补贴50%。选择缴费金额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的,不再增加政府补贴。政府补贴标准依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自治区依据国家规定统一确定并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中央财政补贴55元,自治区财政补贴5元),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79周岁的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加20元。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8月以来,满洲里市已在满扎两地11个街道劳动保障所的所有社区同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预计满洲里市到今年末可基本实现适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