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9月末,突泉县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17936人,占应参保比例的88.95%,已享受待遇人数达到24318人,发放率达到100%,综合参保率达到90.44%。已收缴养老保险费累计2100.96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5202.91万元;城镇居民享受养老待遇人数1060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06.47万元。这标志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该县全部建立,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
2009年底突泉县成为自治区首批国家级新农保的试点县之一,并在2011年7月,继新农保之后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让这些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该县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突泉县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试点工作。该县社保经办机构以及各乡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工程。社保局组织工作人员挨家按户摸底调查,设立较低的缴费门槛,以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三方筹资的模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对符合发放标准的老人进行公示、审批备案、组织缴费及养老金发放的各项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此项政策的实施,填补了非农业户口、没有固定收入又过了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龄的这一盲点,真正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让广大城乡居民真正体会到了党的惠民政策是越来越好。
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全县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突泉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制作宣传车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深层次地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党的好政策,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提高老百姓的知晓率。同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效应,让参保受益的人现身说法,影响身边的人参保,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踊跃参保缴费。目前,适龄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工作正有序进行。
说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突泉镇利群居委会72岁的田秀梅老人和儿子媳妇生活在一起,平日就靠儿子媳妇打工还有自己的低保费生活,身体不好又常年吃药,虽说儿子媳妇孝顺,但生活还是很艰辛。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为老人每月多增加了70元的收入,老人向记者介绍时说别小看这70块钱,对我们这个困难家庭来说,能解决好多问题:不仅能买些平时吃的药,还能交水费、电费、买些生活用品等。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被该县城乡居民了解、接受并深入人心,此项惠民政策给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带来的益处也是实实在在。(通讯员 冯玉燕 程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