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仅用8分钟就支持了一起公诉案件。庭审现场仅有5人:1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1名被告人和2名公诉人。和其他案件庭审相比,此次庭审显得有点冷清。
这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连环盗窃案件。6月18日夜间,王某在八仙筒镇玉华超市盗窃了戒指、水晶手镯、烟、酒等物品。此后,王某又连续作案,行窃金额近3000元。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在保证被告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在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适当简化,未一一赘述,至审判员敲下法槌,整个过程仅用了8分钟。
据悉,以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检察机关一般不派员出庭,法院只派1名法官审理。而修改后的《刑诉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根据这一条款的精神,奈曼旗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7月1日起,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尝试建立采取专人办理、批量起诉、集中出庭的方式。据该院公诉科科长介绍,截至目前,他们已经派员公诉13起简易程序案件,在注重对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记者辛一 通讯员荣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