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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进京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交通安全保卫工作,10月22日以来,自治区交管总队进一步加强了针对重点车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同时规定从10月22日起至十八大结束,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北京市,各地也将停止对途经北京市通行线路的审批。

  据悉,目前将重点查处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一些大中型客货车逾期未检验问题,自治区交管总队要求各地在路面管控工作中,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一律扣留,依法处罚后,督促其办理车辆检验手续后才可放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一律处应投保最低责任保险限额的两倍罚款。(记者赵弘 通讯员贾培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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