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五级法援网络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实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内蒙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2009年,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年各级政府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达到1515.24万元,比2008年增长21.77%。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工、青、妇、残、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和有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建立健全,旗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向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农村牧区延伸,依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绝大多数旗县(市区)延伸到了嘎查(村)和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截至2009年底,全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641个,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2928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010年,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18754件,比上年增长51.2%。2011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415件,比上年增长14.01%。随着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的逐年递增,法律援助彰显的司法正义如阳光般普照着草原。
全区历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统计表
【说说心里话】
勇担道义铸就美好社会
司法援助,是指国家司法部门给予没有经济能力的公民司法上的援助。对于司法援助律师的职责,用“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来形容,恰如其分。正是刘国义律师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最终击败了强悍的资方,薄喜贵这个弱者才得以讨回公道。
一直以来,农民工群体饱受欠薪和伤害赔偿问题困扰。尽管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矛盾已大大缓解,但作为强势的资方,难以全部被制度驯服,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薄喜贵就是典型一例。一个农民,身处他乡无权无势,虽然事实确凿建筑公司却还要耍赖。没有援助律师的介入,其结局可能就是无可奈何地认命。没有报酬,刘国义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连当事人都灰心丧气,不抱信心的时候,他仍然不放弃,把良知坚持到底。一场艰难的官司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其实,这场胜利不仅意味着个人赔偿问题的解决。从广义上讲,农民工群体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事关社会稳定。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援助,可以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刘国义这个群体的职责意义重大。
刘国义不单业务精湛,更具备勇担道义的精神。就如我国法学前辈江平所言的律师境界:有社会责任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有更多的律师将这个境界视为从业最高原则,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 (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