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害两人的罪犯田中林被执行死刑。
据介绍,今年34岁的故意杀人犯田中林,案发前曾是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人员。其间,田中林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一家村张某某开设的旅店内嫖娼结识了卖淫女闫某某,后田中林不让闫某某再去卖淫,因遭到拒绝而心生怨恨。2009年9月11日22时许,田中林携带涉嫌准备的尖刀来到张某某的旅店内,因对闫某某在张某某安排下卖淫而对两人不满,在与闫某某争吵当中,持尖刀朝闫某某颈部、胸部、背部等处连刺数刀,致闫某某被刺破主动脉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田中林又朝前来阻拦其行凶的张某某头部、胸部、背部等处连刺数刀,致张某某被刺破心脏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田中林逃离现场。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田中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中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罪犯田中林不服,提出上诉,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核准罪犯田中林死刑。(文/王宇婷 韩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