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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高端访谈】胡毅峰: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努力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

  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自治区高院迅速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全区法院要通过“六个结合”深入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

  问: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您有何体会?

  答: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会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反映了近年来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会议必将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必须充分认识会议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抓紧抓实,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掌握精髓,明确要义,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团结一致,努力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问:法院系统如何结合具体的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自治区高院号召,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检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际效果。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做好法院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紧密结合起来,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所焕发出的强大精神动力,推动今年各项审判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并着力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能动司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结合起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强化审判管理结合起来,提升审判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五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六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考核评价,严明赏罚,营造团结奋进、攻艰克难的浓厚氛围。

  问:自治区高院对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了哪些具体部署?

  答:11月14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全体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研究部署了全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指导意见。目前,自治区高院已按照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关要求,向全区法院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区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标准时限,务求落实到位。同时自治区高院拟成立十八大精神宣讲团,赴各地巡回宣讲。也要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落实,适时为干警进行理论辅导和难题解答,努力提升学习质量。要把学习记入个人学习档案,纳入绩效考核。通过集中深入学习,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把握,并不断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记者 王远征 通讯员 宋建波)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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