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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今年违章明年处理按老办法扣分
内蒙古新闻网  12-12-21 18: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如果有交通违章未处理的,请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如果拖到2013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近期类似这样的友情提示不断在网络上和手机短信中出现,12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辟谣:此类友情提示不靠谱。

  12月19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看到,所有窗口前都排满了前来处理违章的驾驶员,在采访中很多驾驶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网络上看到或在手机短信中接到所谓的“2013年之前的违章不及时处理,拖到2013年会按照新交规记分处罚。”的信息。很多驾驶员出于担心都赶在近期将违章处理完毕。

  12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召开会议辟谣,网络上和手机短信中的说法是假的,2013年将实施新的交通违章记分规则,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违章即便在2013年处理时,同样会按照之前的记分规则进行。只有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违章才会按照新的扣分规定进行处理。(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贾培艳)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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