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团购餐预约遭拒 商家称每天安排4桌
内蒙古新闻网  12-12-21 18: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市消协:如在条款中未注明限制规定,消费者可投诉

  团购预约用餐遭拒,青山区市民林女士非常郁闷。是欺诈还是商家霸王条款?年底团餐再陷“尴尬”。

  林女士于12月13日通过美团网团购了大连新型小区翠花铁锅炖鱼8人套餐,当日,林女士就给餐厅打电话,要求第二天中午消费。但服务人员告诉她,当时定不下来,需等第二天早晨9点前给餐厅打电话重新确认。第二天,林女士9点前再次给餐厅打电话,谁知对方却称已经订满了,无法安排。林女士已经与朋友约好了就餐的时间和地点,于是好言相商,对方仍坚决拒绝,最后竟然挂断了电话。林女士非常生气,又换了一个电话打过去,未说是团购餐,竟然顺利地订到了餐。对此,林女士非常生气,她说:“我怀疑饭店是欺诈。”

  19日上午,记者与翠花铁锅炖鱼取得联系,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每天只安排4桌团餐,如果订满了,我们就不再安排了。”

  记者随后从美团网上点开翠花炖鱼团购网页,发现约定条款中规定,美团券使用时间为11∶00-14∶00,17∶00-21∶30,可免费使用包间,同时节假日通用,至少提前2小时致电商家预约即可。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廖伟告诉记者:“每到年底,餐饮业都会迎来旺季,如商家在预订方面有限制规定,应当在条款中注明,这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如不注明却拒绝消费者预约的,依照《消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处罚或责令改正。”廖伟表示,林女士可就此情况向属地工商所投诉。(记者万菲)

[责任编辑 魏佩 ]

抢通生命线
蒙汉双语宣讲十八...
战严寒 保生产
绿色的撬动
四子王旗突降暴雪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警媒共赞十八大
《花落花开》在伊金霍洛旗巡演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