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呼和浩特市的小刘出入小区都要和大门口的保安吵架,有时保安不让他进小区,他就把车横在小区门口抗议。小刘对小区高停车费不满的同时也非常不解:收取停车费有何依据?
事实上,由于不同停车场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执行力度又千差万别,因停车费引发的矛盾时常发生,有的甚至发展到推搡打斗。
停车费标准不一 呼市停车费有点乱
“停车费很乱,有的多有的少,对计时有质疑也没有时间和他们理论,也不愿意因为几块钱吵一架。而且有的地方本不应该收费,却突然冒出个收费人员。”随着机动车数量的高速增长,首府停车场收费乱已成为新的城市病。采访时,很多车主表示停车费乱象亟需整顿。
在中山西路主干道两侧,商业网点密集,车位供需矛盾突出,有不少饭店、商场把周边地区擅自划定为车位、自定标准收取停车费,个别经营者和收费员还存在故意违规收费等现象。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并非无法可依。2010年2月,呼和浩特市发改委颁布了《关于呼和浩特市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第8条规定:商场、娱乐场所、物流货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停车收费由经营者在不超过相应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自主定价,在收费前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大型停车场大都能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但收费标准不统一,未设立收费公示牌,部分单位或酒店随意收取停车费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酒店及单位内部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更是五花八门。
对此,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静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呼市机动车收费项目分为3大类,根据不同车型,按小时计费,非机动车按次数进行收费。收费范围囊括了呼和浩特市的主要街道,统称为一类地区。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停车场持有我们所审发的文件,证明是我们承包出去的,就必须按照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即小型车(9座以下)每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如果收费人员有乱收费现象,可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如收费人员不出具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收费价格浮动大 业主呼吁尽快规范
公共场所停车既有共同困惑,又各有难处,那么,在家门口停车又会遭遇何种状况呢?其实,在家门口停车,同样是一个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区内不同类型的居民小区后发现,小区停车并非一个简单的收费问题,而是有车族、物业公司共同纠结的一个经济话题。
相对于老旧居民小区车位难求的现状,新入住小区崛起的停车费也让很多有车族烦恼。两天前,家住呼和浩特市一高档居民小区的宋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的停车费地上为每月80元,地下每月180元,而有的小区只收四五十元。她觉得自己小区的停车费有些高。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各物业公司的停车费定价各不相同,例如天府小区为每车每年700元;乌兰小区为每车每年960元;首府洋房小区第一年每车1180元,第二年780元。对于价格浮动不同的收费标准,有的业主表示可以接受,也有的业主认为价格偏高,到底小区内停车费该如何定价?
据了解,从2004年底开始,小区物业收费不再采取政府定价,《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已经不再执行。目前,各小区多是由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用合同的方式约定服务内容、标准和价格。
采访中,很多居民呼吁,希望尽快出台小区的停车费收费标准。
未标注收费指示牌可拒付停车费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袁威伟。
袁威伟表示,对于没有标注收费指示牌、不出具税务局统一制定的发票、乱计时等现象,有权拒付停车费,遇到蛮横无理的收费员要及时报警;同时各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擅自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保管收费标准,不得利用虚假标价、多计停车时间、收费不给票据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不得对应免收机动车停放保管费的车辆实施收费等。
自治区社科院社会研究所所长陈红艳则认为,对于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混乱,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该由市容管理局、物价局、市民代表协商合力解决,才能系统的处理停车管理与收费的问题,任何一个部门单方面都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
而对于居民区停车费问题,陈红艳认为,居民区的公共空间是居民共同所有的,对于一家多车的情况,应该采取价格递增的方式加收停车费。(记者 胡芳 实习生 郑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