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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安联合执法 呼和浩特明年起严查“冒黑烟”车辆
内蒙古新闻网  12-12-25 11:1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环保与公安加强联合执法,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环保标志管理的执法检查,并交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对下列情形的机动车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在市行政范围内行驶的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的机动车;违反呼和浩特市关于“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的机动车(7:30~21:00禁止黄标车在城市二环范围内行驶);道路上行驶的明显“冒黑烟”车辆;在环保部门路检路查中排气污染超标机动车和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车辆;没有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合格标志行驶在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车辆,依照《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由交警部门对其进行每次200元罚款,同时按照违法行为扣2分,并对“冒黑烟”车辆加重处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或治理。(记者 丁利冬 通讯员 狄瑞云)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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