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家电下乡政策到期收尾工作全面展开
内蒙古新闻网  12-12-31 10:27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兴安盟家电下乡政策于2012年11月30日结束,12月1日后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停止执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这意味着我盟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兴安盟家电下乡政策于2008年12月1日启动,政策执行的4年时间里,我盟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余万台,销售额50678万元,补贴金额5957万元。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内需等方面效果十分显著,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多赢局面。这一政策已于11月30日结束,为全力做好收尾工作,我盟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的后期监管,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原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自2013年1月10日零时起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操作功能将关闭;自2013年3月1日起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郭佳佳)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抢通生命线
蒙汉双语宣讲十八...
战严寒 保生产
绿色的撬动
四子王旗突降暴雪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警媒共赞十八大
《花落花开》在伊金霍洛旗巡演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