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关于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促进就业创业的新成果和新经验,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治区政府决定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2〕88号),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把在本地区或本系统开展就业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普遍满意作为先进工作单位评选标准;把落实就业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深受劳动者拥护和爱戴作为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标准;把诚信守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吸纳就业人数增幅较快或比例较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带动就业示范作用作为先进企业推荐评选标准;把诚信守法,自强自立,带动就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创业示范带头作用作为就业创业优秀个人推荐评选标准。评选中,坚持逐级推荐原则,以地方推荐为主,

  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审核;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各类别代表性先进性;坚持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把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经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60个先进单位、60名先进工作者、30家先进企业、50名就业创业优秀个人为全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1月7日至1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3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471)6606267  6606330  6606262

  传真:(0471)6606284

  电子邮箱:nmgjyjbgs@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劳动力市场605室

  邮编:010010

  全区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责任编辑 于鑫 ]

抢通生命线
蒙汉双语宣讲十八...
战严寒 保生产
绿色的撬动
四子王旗突降暴雪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警媒共赞十八大
《花落花开》在伊金霍洛旗巡演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