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物品丢失赔偿低 杨先生不满申通快递做法
内蒙古新闻网  13-01-08 09:4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4日,杨先生向本报反映:“我去年11月份通过申通快递寄了总重量15千克的牛肉干给厦门的朋友,但东西到了厦门后,我朋友检查发现重量变少了。随后,我和申通快递呼和浩特分公司玉泉分理处现场核对发现,牛肉干只剩下6.5千克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上海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客服经理张女士,她说:“杨先生的牛肉干运输过程中部分丢失是事实,公司也正在调查原因。如果经调查仍未发现丢失原因,我们将对杨先生予以快递费5倍的赔偿,也就是775元,这是由于杨先生在填写快递详情单时未选择‘保价'一项,所以根据快递详情单背面所写明的‘保价条款’做出的赔付标准。”

  对此解决方案,杨先生并不满意:“牛肉干快递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应承担全责。事情过去2个月了,他们仍然没有调查出来丢失的原因,而且就因为我没选‘保价’项,仅赔付775元,对此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对此,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教海介绍,杨先生既已和快递公司已经签署了快递详情单,就意味着合同关系已经产生。快递公司就有责任将杨先生所寄物品安全送到收货人手中,而如果在快递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快递公司理应将丢失货物及时追回或对丢失货物照价赔偿。“快递公司所说的‘保价协议’是霸王条约,对消费者而言并不合理。在货物无法追回的情况下,杨先生有权向快递公司索要相应的损失赔偿。”朱律师告诉记者。(记者 郭成)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抢通生命线
蒙汉双语宣讲十八...
战严寒 保生产
绿色的撬动
四子王旗突降暴雪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警媒共赞十八大
《花落花开》在伊金霍洛旗巡演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