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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住建委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3-01-31 16:51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乌兰察布  
 

  一是新建续建住宅小区的水、电、热、气等配套设施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商品住宅小区部分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办法》。凡新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住宅全装修必须达到30%以上,绿色建筑达到20%,建筑节能达到自治区要求65%的标准,必须配备高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2013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260项、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亿元。二是扎实推进“物业管理年”活动,切实抓好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制度措施,积极组建高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推行物业缴费一卡通。专项推进旧小区物业管理,筹集落实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资金,紧密结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小区环境和整体功能。三是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标。提高旗县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目前的6%提高到8%。推进公积金住房系统建设,开通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年内完成旗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机构上划工作。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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