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村也修上水泥路了,要是没有这‘一事一议’项目,我们村怎么也修不起这水泥路。以前路坑坑洼洼的不好走,进村收购的客商说路不好走费油,粮食价格就低。今年有了这水泥路,我家的高粱一斤多卖上了3分钱,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家住突泉县水泉镇兴胜村的农民周凤伍发自内心的感慨。
农民增收了,越来越富了,对精神、文化、生活品质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自2009年突泉县被兴安盟财政局确定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县以来,全县各村都积极争取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村级文化活动广场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村民的精神面貌。
2012年初以来,为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开展,突泉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全年共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8个,项目总投资7560.2万元,项目规划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类、村容村貌改造类、环卫设施建设类和其他公益设施建设类等共6大类。截至2012年11月末,该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完工96个,完工率达98%,发放奖补资金3854万元,按施工进度共拨付奖补资金2910.77万元,项目全部完工后,将有30915户127345人受益。
发动群众齐心划桨开大船
如何让老百姓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积极争取建设项目?突泉县重点抓好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和项目申报三个环节。
政策已定,贵在执行。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突泉县优先支持群众参与热情高、积极性强的村,形成村找镇(乡)要项目、镇(乡)找县要项目的氛围,镇乡、村分别成立“一事一议”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抓好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热情参与。突泉县把政策讲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建工作队,深入村、组、农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富民政策;抓好业务培训,组织考察人员对乡村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吃透政策,掌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内涵,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抓好项目申报,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分年度逐步实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催生了强大的民生效应。“自己投资受益,政府给予奖补,我们村这几年充分用好这些资金,找准群众受益的着力点,真正让群众受益。我们村连续三年都争取了财政奖补项目,2010年,争取建设葡萄保鲜储藏库300平方米,2011年争取了塑箱厂建设项目,2012年争取了修整院墙和一条街项目建设,百姓很认可‘一事一议’项目,积极投工投劳。”突泉镇新生村党支部书记周永德告诉记者。百姓受益了,争取的热情就高了。今年,突泉县通过不同的配套方式,不仅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以加强,而且提高了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的积极性,“一事一议”使有限的财政奖补资金发挥了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多举措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发展难题
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虽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也使村级组织收入明显减少。特别是一些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小项目,经常因缺少资金而被搁置起来。
“一事一议”项目落实了,如何保证项目资金用到位,对村级不产生新的债务?该县在工作中严把农民负担、债务控制和资金兑付“三个关口”。
突泉县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扬民主,村内公益事业建什么、怎么建、建好后怎么管都由农民说了算,不强迫农民筹资筹劳。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对节水灌溉、安全饮水、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捐赠等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避免分散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加快各项目区项目进展情况,该县取消了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专户,所有奖补资金全部由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给施工方,并开展评审工作,所有项目在经过评审验收后才能支付奖补资金,严把“三个关口”:一是把好农民负担关,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正确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实行县级总量控制,严禁增加农民负担。二是把好债务控制关,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对财力较弱的乡镇和无集体收入的村组,不要求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配套,严禁乡村举债建设。三是把好资金兑付关,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及时足额兑现,并向群众张榜公示,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突泉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作者:冯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