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开发商没钱照样开工盖楼
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的李科长对记者说:“现在,很多房地产开发单位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开工,资金全部依赖贷款,在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只能由施工单位来垫资施工。施工后,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造成施工单位无力支付农民工工钱。另外,有些项目层层转包,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旦发生拖欠,如果中间缺少一个环节,劳动监察部门就很难将事实调查清楚,难以落实支付工钱的责任主体。”
李科长告诉记者,2012年,他们支队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欠薪案件593件,涉及农民工15968人,涉及金额1.8408亿。其中,立案368件,涉及农民工11146人,涉及金额1.4617亿元;结案358件,涉及农民工10070人,涉及金额1.2987亿元;协调处理211件,涉及农民工3450人,涉及金额2858万元。2012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建委、房产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建委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房产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时,都要求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钱证明,对一些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建筑单位有了极大的制约,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农民工工钱问题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另外,凡是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钱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建筑单位,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均建立了不良行为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定期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钱的用人单位不予信贷支持。
【声音】手里没钱咋能回家过年?
1月23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访时发现,几个科室里人来人往,经了解,这些人都是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四川籍农民工魏代德对记者说:“这几天,我连家里打来的电话都不敢接了。快过年了,家里需要钱,可我出来干活儿一年多了,到现在还没拿上工钱,实在是没脸回家。”他告诉记者,2011年,他随老乡一起来到呼和浩特市一处工地打工,虽然这处工地已经完工,可是他们的工钱却还一直没有拿到,他只好和老乡一起求助于劳动部门。魏代德说:“为了要回工钱,我和老乡不得不住在冰窖一样的工棚里,由于没钱,许多时候,我们一天只吃一顿饭。”魏代德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工友每天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跑,然后坐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办公室等待结果,魏代德认为,这是他能尽快讨回工钱的唯一希望。
【法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刑法》
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民工讨薪的主要途径有两种,第一种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行政处理,第二种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年来,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2011年5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正式归入我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提高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的违法成本,从法律上震慑了相关单位和个人。而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金额、欠薪人数都进行了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