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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要我自个儿的血汗钱,咋这么难
内蒙古新闻网  13-02-07 11:3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措施】专项打击恶意欠薪讨薪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讨薪事件不断,而首府地区的各基层法院几乎没有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近期,首府警方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专项行动。2012年,呼和浩特市成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39起,累计帮助农民工追讨工钱7195多万元,涉及农民工3958余人。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1起,刑拘2人,取保候审2人,上网追逃4人。同时,严厉打击实施造势讨薪、恶意讨薪行为的组织者,不让恶意讨薪、造势讨薪的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大队大队长李国林对记者说:“有时候,拖欠工钱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比较愿意配合,能够尽快支付款项。法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案件才会转到公安机关。目前首府地区侦查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均在侦查阶段,目前还没有一起案件被移送起诉。”

  【提醒】农民工要提高法律维权意识

  裴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民工讨薪难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一些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举证难。当前,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供过于求,这一状况使得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无法与雇主讨价还价,导致大多农民工不敢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给农民工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旦发生争议,农民工举证困难。因拿不出足够的用工证据而无法通过法律维权。所以,农民工外出打工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要保留考勤记录或上岗证、工号卡、胸牌、工资单和工资,或者是包工头和厂方打的欠条。一旦遭遇恶意欠薪,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免错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裴志刚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归入刑法时间比较短,每个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相信由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得到判决的案件会越来越多,所以,农民工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维权意识,要知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进入我国《刑法》,这就意味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会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当遇到恶意欠薪问题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及时维权。

  【事件回放】为讨薪不惜以跳楼要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农民工为了讨回工钱,不惜采取极端方式,堵路、拉横幅甚至跳楼,各级公安机关也因此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止农民工因讨薪而引发的治安案件。2月4日,记者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仅今年1月份就成功解救了两名为了讨薪而欲跳楼的农民工。1月17日9时20分,在锡林浩特市一在建广场,两名农民工由于要不上工钱,用一架木梯爬到了七楼楼顶4米多高的造型上,声称不给付工钱就要跳楼。民警向领导汇报情况后,立即爬上7层高的楼顶,与两名农民工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并告知他们正常的维权途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导,两名农民工终于从顶楼的造型上下来。1月29日下午,在锡林浩特市一在建工地,辽宁籍农民工王某某来到该工地向老板讨要工钱,讨要无果后,王某某爬上了20多米高的塔吊。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王某某同意下到地面,但由于天气寒冷,其在吊塔顶端的时间太长,体力严重透支,已经无法自己返回地面,最后,民警携带护具爬上塔吊展开营救,几名民警共同努力才将王某某成功从塔吊上解救下来。事后,王某某告诉民警,他多次向老板要过工钱,但老板都以种种理由不给,只要能要回他的血汗钱,再危险他也不怕。(记者 杨晓丽 王宇婷)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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