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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故意违章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记者从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获悉,近日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的全区主观故意交通违章信息将全部纳入内蒙古信用数据库,与公民的个人信用挂钩。这是继我区实施新交通规则后的又一项整治交通安全问题的新举措。目前,第一批违章信息共141120条,正由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加工和录入。

  据了解,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他人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通行等。作为公民个人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民若因主观故意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信用数据库中存在不良记录,针对违章次数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程度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并在公民信用报告中用“该公民有破坏规矩的习惯”进行描述,使其在求职、升学、晋升、结婚、出行、购房、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记者 郭俊楼 通讯员 邰雅哲)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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