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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镇生活困难家庭不进行失业登记将无法申请低保救助
内蒙古新闻网  13-05-29 09:01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内蒙古最近出台规定要求城镇生活家庭必须进行失业登记,否则无法申请城镇低保或临时救助。

  内蒙古明确规定:未享受城镇低保的城镇生活困难家庭,应在申请城镇低保待遇或临时救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城镇困难家庭申请城镇低保或临时救助时,除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原有证明外,还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按照相关规定,已享受城镇低保待遇,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人员,未在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需及时补办失业登记。逾期不补的,民政部门可暂停发放低保金。

  据了解,低保对象进行失业登记后一年内,内蒙古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通过开发就业渠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就业。(记者李云平)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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