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新活力
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国有经济特别是央企大规模投资带动,是我区经济效率不高、动力活力不足、居民收入不高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虽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2011年自治区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数目比重、非公企业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比重、非公企业实现利润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比重分别达到76.4%、67.3%和61.3%,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渠道,但是,上述三个指标仍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9、6.5和11.9个百分点,与沿海和周边很多地区相比,自治区非公经济无论在发展速度、经济总量和质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受观念、体制等因素限制,非公经济投资也明显不足。因此,必须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战略任务来抓。
一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快落实“新36条”,切实拆除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铁路、金融、市政以及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
二要强化政策扶持。强化财税支持,大规模减税降费降负。加快实施个体私营企业零收费注册,对所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免费提供登记文本、免费办理登记注册,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加快实施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度。将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纳入到政府采购目录中,扩大政府采购比例。强化金融支持,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加快建设集融资辅导、融资受理、批量推荐、数据报送等功能于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和鼓励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鄂尔多斯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机构、延伸服务等方式,扩大县域覆盖面,实现全区旗县区全覆盖。鼓励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加强农村银保合作,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非公企业组建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加快发展典当、担保、信托、小额贷款、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行业,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投资项目审批,实行首接联办制,做到一次性申报,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同步审结,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推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信用评价、创业辅导、质量检测、共性技术研发等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设施的服务水平,节约非公有制企业交易成本。
三要优化发展环境。破除一切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废除一切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清除一切落后的管理手段和行为,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将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到各级政府考核范围,加强对非公经济动态跟踪研究,及时分析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建立各有关部门和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定期联系制度,形成推动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杜绝“吃拿卡要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充分释放我区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安静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