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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4·30”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布
内蒙古新闻网  13-07-15 09:5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7月12日上午9时,包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包头市“4·30”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大会。该特大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认定水泥罐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对两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被通报批评。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安锐通报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查明,“4·30”特大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严重违规营运,企业安全监管不落实,车辆挂靠单位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责任事故。散装水泥罐车驾驶人罗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已在案发当日对罗某实施刑拘,在法定期限内报经检查机关批准后实施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待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吊销罗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包头市祥顺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货运管理的源头单位,缺乏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的管理制度,致使事故车辆超限运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处以祥顺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0万元罚款处罚,对其主要责任人张某处以14400元罚款处罚。包头市金鹿建材有限公司作为货运车辆挂靠公司,缺乏挂靠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致使事故车辆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金鹿建材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一年,整改期间停止该公司一切车辆新增业务,并对其主要责任人赵某处以14400元罚款处罚。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销事故车辆及其挂车的《道路运输证》并函告乌兰察布市发证机关吊销事故车辆驾驶人罗某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此外,对公安、安监、交通部门存在管理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今年4月30日,驾驶人罗某驾驶北奔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开乐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行驶至昆区沼潭南路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客车追尾碰撞后,又撞入路西围墙内的旱厕,造成小客车报废,车内6人死亡,水泥罐车严重损坏,驾驶人罗某受伤。据了解,两车均为超载,水泥罐车核载26吨,实载散装水泥93吨多,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

  针对该起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包头市将进一步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清理道路货运企业挂靠车辆,进一步强化各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实习记者宗慧美)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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