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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4861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3-07-24 08:22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1日开始年度结息工作,4861万元存款利息已经计入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比上年同期增加308万元。

  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职工公积金利息收入免征利息税并计入本金继续滚存。(特约记者李凤杰)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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