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局决定于8月1日~9月30日,对全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开展2012年度核验工作。
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2012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工作自检报告和2012年度全年样报或样刊1套、《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表》(登录http://www.nmcbj.gov.cn下载)一式3份,经各出版单位所在盟市新闻出版局初审并加盖公章后,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办理核验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验单位或未经盟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均视为缓验。对在缓验期间,经催告并在催告期(15日)内仍不年检者,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将撤销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刊号,并注销登记。
对在2012年出版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将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内蒙古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缓验或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并注销登记。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除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寄送每期样报或样刊外,还须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读处寄送2份样报或样刊。(记者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