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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盟市不得擅自开考
内蒙古新闻网  13-08-16 09:0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下管一级”的原则,逐级审核公开招聘方案,未经批准,各盟市不得擅自开考。

  据了解,内蒙古将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严把“入口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目前,内蒙古审核批复了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4个盟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另外,公开招聘工作还将按照自治区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盟市、旗县要分别达到招聘计划的20%和40%,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兼通定向岗位,要达到招聘计划的15%以上。目前,全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人,已达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总数的92%以上,基本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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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报讯(记者马丽侠)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稳步推进,全区有2.3万个事业单位已推行聘用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6%;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73.2万人,合同签订率为97%。

  据了解,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督导检查工作,我区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的设置和调整办法,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岗位结构。此外,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工作,10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完成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记者马丽侠) 

[责任编辑 于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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