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兴安盟召开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兴安盟文体广电局和盟文化产业办联合承办,盟文体广电局、6个旗县市文体广电局、盟文化产业办等单位参会。
未来十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自治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内蒙古文化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2013-2020)》,规划中提出了自治区10项重点任务,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对于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产业转型、增强地区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2013-2020)》要求,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发表各旗县市的“中长期规划”,为《兴安盟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中,来自6个旗县市的文体广电局参会人员分别详细介绍了本地区的文化产业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介绍中,他们分别从文化资源、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并提出了具体的项目意见。随后,会议就各旗县市发展定位、制约我盟文化产业发展的种种难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兴安盟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会议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2013-2020)》中,兴安盟要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文化会展、创意制作、数字传媒等5大文化产业为重点,所以在编制《规划》时要牢牢把握以下4点:一是如何把资源转变成产业,形成资源带动文化、文化反哺资源。二是政策保障方面,要结合兴安盟实际,与税务系统对接,明确税务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与统计部门合作,对兴安盟的文化产业进行科学、准确的统计,为规划提供数据依据。四是抓好总体布局,明确发展思路、发展目标,梳理归纳重点文化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