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老太吴某,在自家容留卖淫嫖娼,半年多时间收入3万多元,还记录了交易时间和金额。昨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获悉,吴某因涉嫌容留卖淫嫖娼,现已被警方提起诉讼。
近日,有人举报,有人在铸管路一居民区自家容留卖淫嫖娼。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并从吴某的家中翻出一本记账簿。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记账簿上密密麻麻记录着从今年年初到案发前的交易金额和交易时间。
“嫌疑人每次收取的费用从十元到几十元不等,粗略估计,从年初到案发前,涉案金额3万多元。从她记录的时间来看,几乎每天都有。”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了招揽生意,吴某还印了名片进行发放。
经审讯,吴某交代,自己从事容留卖淫嫖娼已有3年了。她有一套两室的房子,平时自己一个人住。3年前,一次偶然机会,一个女子到她家串门,看到她平时一人住,称想借她家的一间卧室住一住,该女子离开时,还给她留了几十元钱。
随后,吴某发现这样的“生意”做起来也不费事,还有钱赚,便将自己家的一间卧室“出借”,赚取零花钱。时间长了,来吴某家“借住”房子的女子,要求吴某帮其介绍“客人”,条件是每介绍一名“客人”,便给吴某一部分介绍费。(记者 邢占国 通讯员 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