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以来,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由市工商局组织十余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队对地区服务非公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开展座谈会,市统战部部长对服务非公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议代表对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政策优惠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小微企业发展难、融资难。由于原材料、用工以及其它生产要素价格上升,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有些企业甚至在亏本经营。此外,土地使用税、工业房产税较高,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
二、由于规模小,抵押物少,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成本高。普遍存在的“招工难”也影响和制约小微企业的发展。建议应积极探索解决企业融资难的新途径,“要建立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平台,通过股权融资,帮助企业吸收资金。同时,通过转让部分股份,引进新股东,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此外,还要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着力扶持一些生产经营稳定、产品畅销、信誉好的小微企业。同时还要引导企业抱团发展,引导产业关联、实力相近的小微企业业主自愿组成自然人联保,互相提供共同连带责任担保,联合申请贷款即联保贷款。
三、解决小微企业招工难,就应该加快完善劳动中介服务制度,加强劳动力供需互动平台建设,畅通企业招工渠道,帮助企业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要发展小微企业,还要注重培育鼓励小微企业探索创新,国际知名品牌在创立之初无一不是小微企业,高科技领域的小微企业,是整个社会技术创新最活跃的细胞。
政策优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上统一要求,从2012年10月底起,市工商部门对小微企业免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宽小微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扶持小微健康发展从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方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金融机构要多元创新小企业贷款担保与保证方式,在各类权利质押、动产抵押、企业联保、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帮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方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通讯员:单长江 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