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滨河工商所多举措强化取缔无照和不亮照经营行为
内蒙古新闻网  13-09-08 15:4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规范辖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合法亮照经营行为,我所采取多举措查处取缔无照和不亮照经营行为,狠抓经营场所亮照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片区巡查人员责任制。执法人员对不亮照经营现象比较集中严重的区域和地段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反复检查,后续跟踪确保质量。对未依法亮照经营的经营者,监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其亮照,使经营者认识到不亮照经营是违法行为,促其主动亮照经营。

  二是重点规范四种行为:一是经营者要按规定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二是不允许把营业执照存放在店内或者存放在经营场所之外不悬挂;三是严查营业执照因保管不善已经霉烂、破损,失去亮照经营的意义;四是经营者必须亮照经营。

  三是规范整治重点区域。对辖区所有经营性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无照经营、规范亮照经营进行重点整治,对印刷企业和经营出版物的门店、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艺厅、美容美发店、浴场、商店、旅店、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亮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辖区内无照、未亮照经营行为有进一步改善。(通讯员:杨燕 薛皎)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煤矿棚户区居民迁...
葡萄园里欢乐多
备战秋季新训
专业院团进村来
拓展训练进警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草原美如画
走进包头北梁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