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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工商分局落实优惠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13-09-12 15:4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及自治区工商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我局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推行急事既办、特事特办,不托延,不推诿,鼓励商业零售和餐饮服务类型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为企业,截止到目前,共办理个体升级为企业12户,注册资金500万。在扶持小薇企业的健康发展上,我们努力营造宽松、开放、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费的复函》的通知》精神,截止2013年8月31日,我局已对1276户企业免收登记费共计519271元,其中:免征设立登记企业421户,免征设立登记费214768元;免征变更登记企业739户,免征变更登记费298703元;免征补(换)照企业116户,免征补(换)照费5800元。

  今年1至8月份,对954户企业免收登记费519271元。 加快股权出资出质登记工作步伐,帮助13户小微企业解决当前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大非货币资产出资方式,允许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帮助市场主体盘活存量资本,拓宽融资渠道。

  深化工商数据分析应用,定期编制《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等信息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通讯员:杨燕 郭霞)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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